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



炒賣課程誤導投資者政府應規管
原刊於20181110日,《文滙報》評論

網名「火燎森」的股評人,近日捲入涉嫌誤導投資者的風波:10多名事主疑受「火燎森」的推介,於今年5月透過投資公司「天機科技」或在網上購入HE15雲端挖掘合約,後者聲稱可於910個月內回本,長遠而言能賺得可觀利潤。該投資公司還提供大額貸款給客戶作投資本金。不過簽約半年後發現,此等虛擬貨幣的收益率大跌99%,購買者皆損手。部分人懷疑受騙,到警署報案。事件引起軒然大波。
 
吹噓回報卻不提風險
 
報章及電子傳媒,為吸引讀者,刻意培育一些股評紅人,先讓他們在報章雜誌、電台或電視做股市訪問,再為他們出書教人投資,儼如「專家」。「火燎森」亦是這樣發跡的。但不是每個股評人皆講求專業操守,有時為求做生意及吸引更多學徒, 一些分析者誇誇其談,文過飾非,或不惜弄虛作假,情況令人側目。
 
例如,有位股評人於今年年初開辦投資講座,參加者可加入他的電子聊天室。他開立了一個投資組合,並承諾天天把該戶口的交易記錄發送至群組,供會員參考,為期一年。入場費為逾萬港元一位。
 
但近月有人揭發,其交易記錄造假,聲稱的回報也是虛構的,證監會收到投訴,目前仍在調查中。不少學員跟着他的操作範本去投資,卻輸掉老本,一些苦主在面書成立群組,列舉這位股評人的不當行為,令人感到世途險惡。
 
近年投資講座或課程開到成行成市,在財經網、雜誌及報章上,有很多股市講座或投資課程的招生廣告,聲稱某導師的投資組合每年平均回報達15%20%以上,也有人教炒賣期指及期權者,標榜陳小姐修畢課程後,炒賣半年內賺50萬元,黃先生4個月內賺30萬元,好像炒期指及期權,非常容易賺錢。
 
目下不少散戶急功近利,看到上述廣告,焉不垂涎欲滴?惟此類廣告包含不少吹噓成分,不宜盡信。現實一點看,散戶投資股票,只要每年回報6%7%,已算不錯;若能達到10%,屬非常理想,試看世間的股票基金,有多少隻長期有10%的年均回報?聲稱年均回報達15%20%以上者,大行何不高薪挖角,聘請他們,變成頂級基金經理呢?
 
此類教人炒期指及期權的廣告,恍如有人在澳門開賭博班,教人入賭場賭,並且大肆吹噓,修畢課程後去賭,小則可養妻活兒,大則可創業興家,但甚少告訴學員箇中存在的風險。事實上,散戶炒賣期指及期權,10人之中,只得一兩人打和或賺錢,其餘皆輸錢,此乃證監會年前做的調查結果。此輩誇誇其談說炒期指期權可大賺,豈非在吹牛?
 
炒賣班竟獲政府補貼極荒謬
 
作為商品,廣告的字眼需與現實(產品的實際效用)相符,否則將涉及虛假陳述,賣廣告者或因觸犯商品說明條例而被檢控。此等條例能否套用於投資講座或課程的廣告之上?值得監管當局研究。
 
與此相關的是,近年有傳媒機構與經紀行合作,每年在大專院校舉辦大學生投資比賽,投資組合增長最多的前三位同學可獲獎。獲獎學生的投資組合,64%為期貨期權,36%為股票。無疑此等比賽可給大學生一個學習投資的機會,但以期貨期權為主的投資組合,如同賭博,豈非鼓勵大學生未畢業便入股市賭博嗎?大學生為未來社會的棟樑,此舉對社會風氣有何影響?
 
隨着人口老化,每年都有港人退休,此等人士拿到公積金或強積金,如何理財是一門大學問。坊間的理財及投資課程良莠不齊,其中一個通病乃是,主辦者首先照顧一己的利益,即銷售產品以賺佣金,其次才考慮客戶的利益。
 
一些專家為賺學費,專門搞期指期權及短線炒賣班,以滿足一些港人賺快錢的心態,結果如上述。更豈有此理的是,此等課程竟然可獲得政府的持續進修基金作補貼,等於政府資助市民去學習炒賣,荒謬之極。
 
以上種種弊端,本人是唯一在傳媒發聲批評的金融評論員,屬曠野的呼聲,希望能引起相關政府政策局的關注。